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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与重组业务部简介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是业内最早从事企业破产与重整业务的事务所之一,在破产、清算等业务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务经验。

        2001年到2005年间,本所创始合伙人之一樊迎祥律师,即担任国棉二厂、国棉五厂、郑州印染厂、郑州五彩大世界、郑州市粮油食品总厂、郑州市啤酒厂、郑州市金达实业总公司、郑州第二棉纺织厂、郑州第二印染厂、郑州罐头厂等80多家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法律顾问、或债权人代表。曾为河南省律师协会和河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培训主讲破产法律师实务课程,为河南省律师界最早期律师从事破产业务作出了较大引领和推动作用。

        此后,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河南省农业大厦、河南省农丰实业公司、河南省惠泽科技公司、河南省种子公司、河南省农业经济贸易公司等河南省农业厅下属的十五家企业破产清算组专项破产清算法律顾问单位,圆满完成十五家企业破产清算工作。

        2020年初,为进一步加强专业领域法律服务,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破产与重组业务部进行了改组扩充,改组后的破产与重组业务部由合伙人王政文律师任部门主任,高级合伙人樊迎祥律师任部门顾问,合伙人杨勇律师及有多年金融和风险管理从业经验的张宇担任副主任,部门成员还包括本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璩小平律师、劳动法领域资深律师李敬伟、知识产权部主任张永权律师、投融资领域资深律师赵巍、医疗领域资深律师肖秋生、合伙人律师张宁,以及刘亚飞、田文诗、时燕君、周志升等14人组成,实现了多行业资深律师、老中青相结合的专业队伍。

        破产与重组业务部秉承“专注专业敬业、高标准管理、高品质服务、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理念,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全面和更有效的法律服务。帮助陷入困境的破产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进行重整,达到东山再起;帮助地方政府引导僵尸企业清算、注销,化解维稳压力;帮助民间债权人通过执转破程序,追讨债权;帮助公司股东通过清算、破产程序,阻断不合理债权;帮助破产企业法人代表、董监高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业务范围包括: 

(一)与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相关的业务
1、在破产程序中担任法律顾问、管理人;
2、在强制清算程序中担任清算组;
3、担任债务人企业提起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4、担任股东、债权人对债务人企业提起破产清算与重整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5、担任债权人参加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6、担任权利人参加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行使取回权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7、担任担保权人参加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行使别除权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8、担任权利人追究管理人未勤勉尽责对损失所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9、担任投资者在企业重整程序中进行战略投资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10、担任收购方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收购资产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二)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清算或重组相关的业务
1、担任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的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或其法律顾问;
2、担任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重组的法律顾问。

(三)与企业解散、清算相关的业务
1、担任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或财产、证据保全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2、担任公司应对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3、担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参加公司自行清算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4、担任企业自行清算的清算组、清算组成员或其法律顾问;
5、担任股东、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6、担任债权人追究企业股东、董事或实际控制人清算违法责任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7、担任债权人、股东追究清算组成员违法清算责任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