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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艳青,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资格证号:000711,律师执业证号:14101200511151177,郑州大学金融专业和法律专业双本科、双学士的教育背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经济师资格、会计证资格、保险代理资格、审计员资格等学习经历及十多年的银行工作经验。
与中行、农行、工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均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代理了许多难以执行的案件,回收了上亿元现金,收回了许多无望收回的资产,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代理了资产公司的建设总公司项目、周口道路运输管理处项目、郑州大酒店、新乡旧城改造、焦作中光照明厂、郑州地区大量个贷、洛阳地区大量个贷等项目,通过自己的业务专长不仅实现了上述债权,而且把项目做成了经典。
像华源橡胶项目,当时代理时在法院执行多年未果,而且债务人已在其它所律师的指导下完全脱壳废债了,没有偿债的可能,鲁艳青律师代理后认真分析了案情,从拍卖程序上及其帐务往来上查出了问题,最后追加了其新脱壳成立的公司为被执行人,迫使债务人主动偿还了债务,本金全部得到了清偿,把这个在资产公司多年许多律师不屑做的案件做成了经典。
专业方向:公司法、金融法、民商法等
